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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存一篇文章——《买猴讽刺了谁》刘梓钰

    我三月底听了高老板的《买猴》,他在返场的时候提到:“马三立先生因为这个段子三起三落,因为一些政治上的原因吧,咱们就不提了。从前有篇文章,《买猴讽刺了谁》,这篇文章现在已经找不到了。要是有幸能找到,该跟大家宣读一下。”

    我听完这场就好奇疯了,全网带翻墙搜了一圈,真的找不到这篇文章。可是奇怪的是,我昨天偶然想起了又搜了一下,竟然搜到了十年前百度贴吧里的一篇帖子里有人贴了这篇文章。好奇怪……不论如何,转存一下吧。

     我没有考证过,不清楚具体怎么回事,但文中提到“从解放到现在仅仅六年”,似乎应该是1955年发表的文章?但本文作者曲艺理论家刘梓钰是1947年出生的,这个年龄就没对上啊。而且他去世后友人追忆他时提到,他是1968年参军之后才显露出对曲艺工作的热情的。我就……没搞清怎么回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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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买猴儿》讽刺了谁?  

        刘梓钰  


   
   马大哈这位老兄错误百出,他的事人人关心,我想对他所引起的事故也发发言。 

   马大哈事故(买猴儿)是否讽刺了我们的新社会?我想,马大哈这类作风是旧社会造成的。解放以后,我们新社会对马大哈式的人物,全部接受过来加以改造,但是从解放到现在仅仅六年,尚不能宣布”对马大哈式的人物改造完毕”,因为某些正在改造中的马大哈还残存一段旧尾巴:新参加工作的个别同志不留神,也受马大哈一些感染,都是会有的事。既然还有马大哈和马氏作风的残余,就还有讽刺一下的必要。有些同志抱着投鼠忌器的心情说《买猴儿》这篇相声讽刺了我们的新社会,我以为不足虑的。投鼠应该忌器,但投鼠的人事先如果对投掷物的分量,投掷的准确性和器的坚固性,事先都有一番估量,就不会打破器了。《买猴儿》这篇作品虽然准确性稍有偏差(后面再谈偏差),但对其它条件是估量了的。马大哈式的人物,在旧社会里,假如不会逢迎上级,或者和上级有什么私人关系,是不会凭着他的作风找到职业的:假如会逢迎或和他的上级有私人关系,是不但不会受到惩罚而且还会得到升迁的。但是表现在《买猴儿》中的马大哈却是十手所指,屡遭惩罚孤立的。要在旧社会里讽刺马大哈,应该写他害得人买猴儿又写他升官。现在的作品中是写他出了事故受到群众的指责和行政处分,因而不能算讽刺了我们的新社会。 

   这作品是讽刺了百货公司?有些同志认为《买猴儿》是讽刺了百货公司,但我以为它并没有讽刺百货公司,作者恨的是旧社会的渣滓。马大哈式的人物或遗风,在哪种行业中现在也不能保证彻底肃清了。既要写到作品中,就总得给他设一个岗位,不能把他放在火星上。要说把讽刺的人物放到哪个行业里就算讽刺哪个行业,讽刺文艺便无法写了。讽刺文艺也可能讽刺一整个行业(如《送亲演礼》侮辱了整个农民阶级之类)。但听了《买猴儿》的人,只觉得马大哈坏事,而并未感到百货公司应该改组。  

   这作品的作用。自从《买猴儿》流行以来,有些人遇上了马马虎虎满不在乎的人,常用半开玩笑抱怨的口气说:”你真是个马大哈。”对方听到这句话,也往往不是道歉,就是辩解,可见这篇作品是起到它可能起的作用的。

  
    是不是能写得更好些?我以为,这个作品把一个采购员作为表演者用第一人称表演的对象,以至于抛开马大哈,把大段文章用在买猴儿的过程上,未免有些喧宾夺主,这些过程中的笑料对马大哈的帮助不大。象相声一类的短小作品,最应该讲经济,浪费一半以上的闲文是失算的。过去的老作品,虽然都是从闲话叙起,有时也叙得很长(名为”勺把子”):但好的闲话是和后面的高潮有密切关系的(也有不相干的,不过不能算好作品)。  

   夸张问题。有人以为有些地方夸张得太过火,我同意。相声的夸张几乎没有不过火的,但是也不应太过火,不过火不易使人感到兴趣,太过火也容易使人感到不真实。对口相声不能以小说的一般规律为准则。他对于不合理的现象,往往更加发展一小段,好象是说”这样贯彻下去,一定会如此如此。”而在一般情理中是不会发展这一小段的。不过这种假设的发展也有它事实的限度,超过了事实的限度,便要使人觉得是节外生枝。如食品公司买了桐油,家具公司买了香油,回去一倒出桶来就能发现(可以从中找出噱头),不至于炸成大量食品,油出好多家具:采购员接到买猴儿的通知可以误以为有正当的理由(例如送给无猴的国家动物园之类)而不应强给人家讲”买猴的意义及其重要性”,否则食品,家具两个公司的人员及百货公司的采购员也成了讽刺的人物了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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